2007年10月4日星期四

从Pseudo event看...

Pseudo event,中文翻译成“伪事件”

不懂为什么,最近脑子里不断想起在大学上课时教授所教过的东西,或许该这么说,是我在进行着采访工作时所听到,遇到和看到的事情令我想起了在大学所学的知识。

说回主题,“伪事件”是一种只为了获取媒介为其宣传,在真实生活中并没太大作用的活动与事件。如果没有媒体,“伪事件”的存在一点意义都没有。所以,当“伪事件”被媒体报导出来后,它才会被证实为“真实”的。其例子包括新闻招待会、广告、媒介眼镜, 和许多类型新闻(在这里并不指拍摄成品,即电视剧或电影。)

基本上,一些政治家(政客)或团体领袖喜欢召开所谓的发布会,利用媒体的影响力帮他们免费宣传,而媒体也需要他们的“伪事件”让组织继续操作下去。这就是现代人喜欢的讲的“双赢局面”,也造就了所谓的“伪事件”。

可是,纵观我国每天大大小小的量多于质的新闻发布会(伪事件),许多所谓的国家或地方领袖们却不懂得珍惜这个位自己宣传的机会,往往在会上大放厥词,发表屎尿屁之余,还挑动他们口中所谓的“敏感课题”,更有些蠢到讲出连现在的三岁小孩(很聪明的)都羞于说出口的鸟话

远的不说,就说最近我们“尊贵”的反贪污局总监拿督阿末赛益配合反贪污局成立40年所发表的言论吧!

他老人家说:实际上,香港廉政公署採用我们的法律和向我們学习;在提控显赫名人方面,我们拥有比他們更卓越的纪录,我也不认为在这个区域內,有哪个反贪机构会比我们更积极采取行动对付涉贪的高官显要。”

多么有志气的一番话!好啊!可是,最近在国际反贪污组织的评估中,我国在179个国家的排名中排第43名,而香港是第14名;而且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比我国的反贪污局迟成立7年

我不多说什么,你们自己去评估吧!

其实,如果我是他,我不会拿香港的ICAC来比较,更不会拿吊车尾的缅甸来羞辱,而是我根本不会做出任何比较。若我是他,我一定会利用“伪事件”说出一番义正严词的话,还会痛心疾首反贪污局为什么只进步一个排名而已,然后再痛定思痛来一个大改革,务必让反贪污局来个重振雄风,获取人民的信心...但很可惜,阿末赛益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其实早在他于年前“放过”那个猪狗不如的查卡利亚、前一阵子发表“没获得公众报案,不能擅自查案”的时侯起,我就已经对大马政府彻底绝望了,再加上现在的“掖升法官电话门事件”... 大马公民苦不堪矣!


所以,大马的官员全部都是猪!!!

啊不!形容他们为猪实在是太侮辱...猪了!他们简直比猪还不如!可是,更让人心里有气的是... 我们竟然被比猪还不如的官员愚弄于股掌之间!妈基败...

2 条评论:

song_4ever 说...

阿末赛益应该是患了妄想症。

匿名 说...

Damu pa kmu to?.. Nano ni klase blog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