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

先學會自救

开斋节的第一天,我国著名的刁曼岛海域发生了一起渡轮失火事件,造成4死3失踪,数人受伤。克说为今年的开斋节蒙上一层阴影。

事件发生后,有人说是渡轮准证过期,却还要照常载客,是执业者的错、有人说他的准证没过期,而且渡轮引擎没有坏,不是他的错、有人说事发时,渡轮工作人员只顾自己逃命,而且船上救生衣不够,间接造成悲剧发生、有人说他和船上工作人员有提醒乘客穿救生衣,他们有协助乘客逃生...

唉,这种所谓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情形早就预料到的了,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而且连政客们会讲些什么都想象得到!有人说会彻查这件事,让疏忽的一方出来负责,也有人说问题出现了,就要解决。

不要觉得震惊,也不需感到愤怒,这就是马来西亚政府!

“是这样子的啦政府!”这是许多已经对我国政府感到心灰意冷的人经常讲的,为什么?没为什么,只是因为近来我国不断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事故,政府都是同一个口吻回应:追究责任、找出问题根源、解决问题。

然后,政府会在找出问题的当儿,又会发现许多问题,然后又是一连串的追究责任、找出问题根源、解决问题...其实,要说追究责任的话,政府应该负最大的责任,因为政府要对执法人员负责、执法人员要对业者负责、业者要对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人员要对顾客/乘客负责...

所以,归根究底,政府要为每一起事件负最大的责任,为什么每次都要等事情发生后才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防患于未然,让事情不要发生呢?还是那句:没为什么?因为这就是政府!

看着渡轮失火事件在这几天占尽报章的大部分版位,看着罹难者亲属伤心哭泣的照片,看着受害者口述事件过程的报导,作为一个要时时刻刻保持理性的记者,我感到难过。我想如果由我负责采访这新闻的话,我一定会在现场哭出来。

我突然想起了大学时曾学过救生技术,那儿的教练曾经讲过:“要学会救人,首先要让自己处在安全的情况...” 在这里,请容许我突发奇想的建议:与其靠政府,大马人不如先学会自救!

所以,我奉劝那些做父母的,赶快送你们的子女去学游泳,就算不会救人,至少不用等别人来救你,而父母本身也应该以身作则,要先懂得游泳。如果要自己的子女伟大一点的话,那就让他们多学一样life saving(救生术)和CPR(心肺复苏术)了。嗯!这只是在水面上,遇到像渡轮失火或翻船之类的个案而已。

至于在陆地上,大马人应该每个人都去学自卫术。不需要学得高深的武功,但至少要懂得保护自己,再面对攫匪啊、变态啊之类的也能全身而退。如果没有兴趣学武的话,可以去学田径,如果遇上以上这类禽兽的话,还可以脚底抹油,跑为先着。

可能你们会问:如果飞机失事呢?

嗯!那可能大马人要学会跳降落伞了,还要把降落伞随身携带的那种...

1 条评论:

匿名 说...

Yugs, daw nabasahan ko naman ni sa iban nga 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