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原來變的人是我...

很奇怪的感覺。

當我抱怨身邊的人,或其他人怎麼一成不變的時候,變得最多的人其實是自己。

這幾天為了選歌去投遊子吟演繹會,選定了一些歌曲後,心裡在想:到底這些歌適不適合演繹會啊?

於此同時,最近在FB 分享歌曲分享得很勤的喜抹屎,幹,頻頻挑起了我聽歌的好奇心...聽了後,的確是覺得很爽的。

很他的風格,很cool!

當時我心裡就是這樣想的,而且這種歌我寫不出,我是有點羨慕的。

然後女友說要投歌,聽了那幾首她寫的歌後,心想都醬多年了,(和曲無關)她寫的歌詞怎麼還是那麼自我和隨性,那麼多斷節漏洞?

看不過眼,想說要不要幫她改一改,卻發現改不下手,因為改了就失去了歌裡要表達出來的那種味道和感覺,還有那份"自我"。

已過去了幾年,她都沒怎麼偏離出自己舒服的創作路...

我才徹底認清,她原來根本就不適合賣歌。

這兩三年來,我寫的歌越來越商業,越想把歌賣出去,就越極端地努力把商業味灌進歌詞裡面...

開始寫歌以來,我就以賣歌為目標,所以我也沒怎麼經歷過那種從"自爽"到"迎合" 的創作心態變化。偶爾寫出不為了賣給谁,純粹自己想寫的歌詞時,會開心好一陣子...

可是我所走的路畢竟跟單純玩創作不同,偶爾偏離了少少軌道,還是能很快走回原路。

所以我才說,我的歌已經不再適合游子吟,因為遊子吟的歌應該保有那股清新和純粹的氣息的,而不是受到商業味的汙染,就像受保護的國家公園和熱帶雨林一樣。

賣歌的確會讓人陷入"要有成績出來"的迷思,而且會越陷越深,因為越賣不出就越想證明自己的能力,然後逐漸遠離自己當初玩創作時的單純,即使最後賣到歌了,卻只能證明自己擁有迎合大眾口味的能力而已,能把自己的真正的自我風格呈現出來才是真的厲害。

在商業大行其道的市場裡,能有幸保留自己的創作意識型態的人有多少個?知名創作人尚且要向現實妥協,何況成千個像我這種為了讓自己名字印在歌冊上,而爭得焦頭爛額的所謂創作人?

我不是沒有堅持,只是我的堅持構築在現實上,正如我所走的路一樣。

所以,何不讓清新空氣繼續在遊子吟的上空飄盪?

明年開始,我不投歌去演繹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