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4日星期六

不打標題了

故事是這樣的,我喜歡了一個女生,但那個女生最近有男朋友了。

很俗套的劇情,但真實的個案。老實説,到了我這個年紀,應該是專注冲事業的時候,還在談感情事,確實有點太過濫情了。

事業確實有在冲,但生活還是要過,就像上一篇所説的,感情這一塊坑洞,我還無法把它填上。

回到故事吧。和這女生M認識幾年了,在我搬進現在這個新家后,她是其中一名租客,另一名租客在住了半年多一點后搬走了,我和M算是“同居”了整整一年半左右,後來她回到家鄉去工作了。

當然,在我家租房期間,她的人生和感情都經歷過一些曲折,而我作爲朋友的也從中見證和陪伴,在友情方面建立了一定的基礎和信任,也沒有普通朋友間的客套相處方式,她曾説過:我和你之間還要說這些的嗎?

是的,我們是交心的朋友。但一男一女有接近整年都同在一屋簷下,真的什麽事都沒發生嗎?生理上的真的沒有,但感情上曾有過試探和旁敲側擊的情況,最後還是什麽都沒發生,繼續維持在“友達以上” 的關係,直到她搬走,直到現在。

第一次見她時,就對她有好感了。但那時候她有個交往很多年的男友,我在之後也和前女友在一起,後來我們能夠成爲包租公和房客的關係,以緻到成爲好朋友,整個過程是很奇妙的。

只是,在她搬走后,我開始後悔了。後悔當初裝傻沒有回應她的暗示,後悔沒有要她留下來...那時候我才發覺她是至今唯一一個我很肯定我想要跟她一起過生活和組織家庭的人。畢竟我們在一起相處了一年半,對於雙方的生活習慣、喜好、性格和優缺點都很清楚了,雖然間中免不了有吵架和不咬弦的事情,但之後都能調整過來。

要問我對她究竟有沒有愛?有。

在她搬走后,偶爾還會因爲工作出外坡的關係,大約每一兩個月她會短暫在我家裏住一兩天,而她的房間還保留著她留下來的東西。其實,這段期間我也不止一次隱晦的跟她暗示了我的感覺,但這時卻輪到她裝不懂了...

前幾天她來住宿時,跟我說已和新男友交往一個月了。天啊那種頭皮發麻出冷汗心臟像中了一錘的感覺又回來了。我不清楚她有沒有察覺在我說祝福她后,我在之後兩天和她相處時的一些變化,我想是有的,只是她也和我一樣懂得裝傻而已,盡量把一切維持現狀,做到不尷尬。

那天送她走時,我特地擁抱了她一下。因為我知道下次再見面時,一切都會完全不一樣了,畢竟我不是那種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過,還能一如往昔的人。

現在回想,我們確實都各自錯過了一些時機,如今一切都已太遲了,也挽回不了。所以我也只能在這裏抒發一下情緒。

我會沒事的。畢竟我曾父母相繼離世,戀愛過三次都被甩,還吃過一些檸檬,可説身經百戰了,有什麽大風大浪沒有經歷過?

我Okay 的,我沒事。

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

2018年的第一篇

寫這一篇文之前,這個blog 的最後一篇文是在2016年,好像很久遠的事情⋯⋯也對啦,畢竟2018年就快要過完了。

我不懂為什麼還不要去睡,半夜3點多還在這裡寫blog。其實我沒有什麼靈感去寫,只是純粹想填補一下這裡兩年多來的空白而已。或許,我就此打住,這個blog 就真的是廢了。

這兩年來發生了很多事情,尤其在工作上出奇的順利,除了繼續被特派出國採訪兼學習外,還升了高級。出外見了世面,視野開闊了不少,也讓我在工作上更有自信了。

2017 年算是在音樂創作上收穫頗豐的一年,陸續發表了幾首歌曲,其中一個是賣出去的,另一首是海島節微電影主題曲,其他的是同公司創作歌手合作的發表。當然,瑞業老師的一句:舊情新傷,讓我奠定了自己的寫歌路線,原來我還真的蠻擅長寫這類歌曲的。

當然也不忘年中去台灣金曲獎的學習之旅,那是意想不到,我不去會後悔的一次旅行,到現在我還希望能有機會再去多一次。

只是,心裡面一直想要填補的感情那一塊,這幾年來一直都沒有人願意幫我把那坑洞鋪平,我常問自己,我要什麼,什麼是我最想要的?

這兩年多以來,我更加確定了自己想要有個家,真正想找個人和我組織家庭,畢竟搬出來一個人住快要三年了,早就習慣了獨居,只是那種家庭溫暖才是我一直最嚮往的。

老爸今年九月走了,我訝異於自己竟然可以做出讓老爸停藥,在睡夢中離開的決定。那個時候,幾乎每個人都認為應該這麼做,但我對於自己的淡定到近乎冷酷的表現感到驚訝,在老爸住院到離開後幾天的那段期間,我有點不認識自己,又好像重新認識了自己的感覺。

我是個怎樣的人,從朋友同事親人眼中看到的,和我認識的那個我,究竟一不一樣?

老實說,我不清楚,但也不重要了。我不在乎。

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決絕

一對情侶分手後可以做朋友嗎?

這個問題時常被情愛中的男女提起,當然,答"可以"和"不可以"的各有人在。我的答案肯定是"不可以",至少在短期的未來時間裡。

一直以來,對於陶晶瑩曾說過的那句:當初就是因爲做不成朋友才做情侶的,所以分手後還做什麼朋友⋯⋯深深認同不已。而最熟悉的陌生人,也就是這個意思了。

我不是一個大方的人,從來都不是。所以,除了分手後做不成朋友,被拒絕或告白被"打槍"後也不能。

近來追看夯韓劇,讓人有種想戀愛的感覺,和屋友聊起時,對於戀愛中的課題常出現分歧。

"主要是我怕尷尬,我不喜歡,我很討厭。" 我每次都跟屋友這麼說。

你可以說我小家子氣,不大方。但我真的無法對著一個剛剛才拒絕我的人,還能像之前當朋友般言談自然,我可以試著假裝,但我擔保用不了兩句話,氣氛就會變得超級尷尬,與其這樣,倒不如什麼交集都沒有落得乾脆,我也不介意被人說我不大方。從中學第一次被女生拒絕那次起,我就是這個樣子。

至於舊情人,我通常做得很決絕,刪除聯絡 unfriend facebook,好像對方不曾出現過在我生命中的樣子。那不是出於尷尬,而是讓自己從情殤中痊癒的方法之一。

屋友問為何可以做到這個地步?難道一點感情都沒有嗎?

其實,就是因爲有感情,所以才這麼做。決絕,不是對對方,而是對自己。難道要逼自己每次不經意看到對方更新自己的幸福記事,和現任男友的甜蜜合照或頭像,讓自己痛苦得死去活來,胡思亂想才叫大方嗎?我甚至連這個"不經意"的機率也想要去除。

我希望對方過得很好,但我不需要知道她過得多好,這樣就已經足夠。

已經失去了對方對自己的好,所以自己必須要對自己好。而對自己好的方式,就是別去觸碰那些會勾起不好回憶的人事物。

所以,我可以做到很決絕,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