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4日星期三

不再聯絡

我是那種分手後不再和對方聯絡的人。

至少,在真正放下前不會。

可是,我又想見她,但不想跟她相見,也就是"想見不相見"。

我希望對方過得很好,也想知道她過得好不好,可是我寧願四處打聽她近況,也不願意她當面告訴我,尤其不想她當面跟我說她和現任男友過得多快樂幸福。

我就是如此矛盾又彆扭的人。

我不能說自己不懂得處理尷尬場面,但我知道自己在面對著一個自己曾經愛過/喜歡過,但還未對她忘懷的人時,我會頭皮發麻,腦袋空白不知怎麼辦。我的反應會不止慢半拍,腦內還會有一股聲音叫我"快逃"。

另外一個不想見面的原因,是不想從她口中聽到"普通朋友"的語氣,那種熟悉卻陌生的聲音其實很令人難受,而且自己還要裝作若無其事去配合。

雖然我必須接受已分手的事實,但我無法假裝甚麼事都未發生過,因為我曾經真心付出過感情。

我懂好聚好散的道理,但我沒有灑脫得可以對傷害視若無睹的修為。所以,見面,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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