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

是不是默契?

如果你問我,我和她之間一滴不剩的友情,還能硬硬榨出些什麼的話,我會跟你說:

Facebook 好友名單,以及MSN聯絡人名單。

不過,昨天讓我印證了,原來我們之間還存有那麼一點點心靈相通,那就是避而不見的默契。

故事是這樣的,話說我的初戀是在我中五那些年,對象是大我兩年的中六學姊,我們談了一場純到比蒸餾水還純的puppy love,真的,牽手次數不超過5次,更別說接下來循序漸進的各樣步驟了,然後不到兩個月就分手。

分手時,只怪我當年太小...我指年紀,還領略不到"瀟灑"和"灑脫"這兩個詞的真諦,一再糾纏不放,所以最後大家搞到不歡而散...我不懂怎麼形容,總之因為當年我的不成熟而留下了日後"相見太龜毛"的尾巴。

分手後的這11年間,彼此正式見面只有那麼一次,後來雖然我也上到了有她存在的USM,但接下來卻沒有正式見過一次面...

碰面倒是有過幾次,說到底大家都住同一個apartment 區,但情況卻和昨天我們碰到面時的一樣- 當作視而不見。

在大學期間我們是有通過MSN 聊天的,雖然次數不多,但卻拒絕出來見面。有一次我和室友在外面等巴士時,她走過我的身邊,我看到了她,我知道她也看到了我,可是我就是沒有主動叫住她打招呼的勇氣,她也當作沒有看見我,自顧自的走。

後來的幾次,我們都用了相同的方式混過去,或許,我們之間僅存的那一點默契,就是從第一次碰面時開始滋長的吧...

昨天,我採訪完回辦事處, 把車子停放在較遠的地方,在走過點心街(怡保點心街你懂的,富山、明閣、玉福滿...我office 就在同一條街) 時,轉角處正好迎面見到相信是剛吃完點心的前女友走過。

由於真的太突然了,見到面的那一刻我猶疑了一下,手挽著男友的她和我瞬間四目交投,就在我準備要跟她打招呼時,她避開了我的目光,我放棄了打招呼,然後我們就這樣擦身而過,我走回辦事處,她和男友去取車。

如果你問我有尷尬嗎?答案是有的,但只維持在四目交投時的那0.03秒, 接下來的時間我們只做我們默契下應該做的後續工作而已。我依然走我的路,她依然挽著男友的手。

在轉角處的那一刻猶疑,也同時印證了一件事。

原來,我沒有我想像中的那麼大方...

2 条评论:

kok hou 说...

之前你的部落也有談到她, 現在再寫起這個她, 證明她在你的心中其實還是有一定的歷史價值的。我想, 等10年後大家都有孩子後, 如果再遇到還是有一樣的默契的話, 那個感覺一定很奇妙, 我想你們心裡彼此一定會噗一聲笑出來 XD

搭檔, 把她寫成詞給我吧

Unknown 说...

你确定我有看见你吗?lol~